馮驊








body.skin-minerva .mw-parser-output table.infobox caption{text-align:center}



























馮驊
Fung Wah, Barnabas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

任期
2009年8月17日-2022年8月16日 (預計)
个人资料
性别

馮驊,GBS英语:Barnabus Fung,1960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法官。馮於1960年生於英屬香港。1985年獲得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1986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律專業證書。1987至1994年私人執業,並於1991至1993年間在香港大學兼職講師職務。1993年,被委任為香港司法機構裁判官。1998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2001年出任首席區域法院法官,2006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2009年獲行政長官委任為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並分別於2013年及2017年再度獲委任。他的現任任期到2022年8月16日止。[1][2][3]



爭議事件



政治審查立法會參選人



馮驊自2009年起出任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在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中,選管會在沒有諮詢立法會的情況下,突然要求立法會參選人於法定選舉提名表格之外,額外加簽一份新增的聲明確認書,亦警告若簽署後違反承諾,會被狀告虛假陳述罪。其後,選管會又發出政治背景審查郵件,並藉此褫奪5名本土派人士的參選權,是香港歷史上的首次。由於此等舉動涉及政治審查並影響選舉公正,招致一連串的司法行動及市民的憤怒,引起香港以至國際的廣泛報導。



參考資料





  1. ^ 委任司法人員. 香港政府資訊中心. 1998-09-03. 


  2. ^ 選舉管理委員成員. 2017-12-02 [2017-12-02]. 


  3. ^ 馮驊法官 (PDF).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 [2017-12-02].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Lambaréné

維納斯堡 (華盛頓州)

Mononymous pe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