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市長(英語對應詞:Mayor,出自拉丁文「māior」,「較大的」的意思)是近現代城市或市鎮中最高行政首長的職稱。


在許多政府系統裡,市長是由市民選出為一個城市最高行政長官、或為一個儀式的職務。市長這個名稱在全世界各個地方依據當地的法律有不同職責和權力,也因各個地方而有不同意義。




目录






  • 1 各地情況


    • 1.1 亞洲


      • 1.1.1 海峽兩岸一級行政區市長列表




    • 1.2 歐洲


    • 1.3 非洲


    • 1.4 北美洲


    • 1.5 中南美洲


    • 1.6 大洋洲




  • 2 參考資料





各地情況



亞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长是市政机关的行政首長,地级市的市长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责是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地位僅次於市委書記。

  •  中華民國,市長是指直轄市(屬一級行政區)、市(屬二級行政區)、縣轄市(屬三級行政區)的行政首長。由市民直選產生。

  •  日本,「市長」職務可以指基層政權——市町村的行政首長,即市長、町長、村長。由市町村民直選產生。

  •  韩国,市長是指特別市、特別自治市、廣域市(上列3種為一級行政區)、市(屬二級行政區)的行政首長。由市民直選產生。

  •  马来西亚,市长(馬來語:Datuk Bandar)指的是拥有市政厅资格的地方政府之首领。有时市议会(Municipal Council)的首领也称为市长,但多数情况使用「主席」(President)一词。市长由各州政府遴选。

  •  新加坡,市長是指社區的領導人。

  •  越南,「市長」職務是指一個市的人民委員會主席。



海峽兩岸一級行政區市長列表











 中国

 中華民國

北京市市長
上海市市長
天津市市長
重慶市市長

台北市市長
新北市市長
臺南市市長
高雄市市長
臺中市市長
桃園市市長


歐洲



非洲


  •  南非,市長是當地政府的負責人。在過去,市長主要是一個擔任禮儀性職務的角色,地位不同於一般積極管理城市的市長。


北美洲



中南美洲



大洋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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