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 (古代)





荊州,是中國古代的ㄧ個行政區劃,最早由漢武帝依據九州分區而設置。




目录






  • 1 兩漢時期


  • 2 三国兩晉時期


  • 3 南北朝


  • 4 隋朝


  • 5 参考文献





兩漢時期



西漢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全國除中央之外的地域分為13個州刺史部,其中荊州的轄域相當廣,大體來說以北為現今河南省南陽市一帶往南延伸至兩湖(湖北、湖南)全境內。但是此时的州刺史部只是監察區,無治所,非真正意義上的行政區。


東漢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后,州成為正式的一級行政區域,依據後漢書記載,荊州轄有南陽(河南西南)、南郡(湖北西部)、江夏(湖北東部)、長沙(湖南東北)、桂陽(湖南東南)、武陵(湖南西北)、零陵(湖南西南)七郡。州治所一直到東漢漢獻帝時劉表領荊州牧以前都在漢壽县(武陵郡轄,今常德市汉寿县),後因荊南地區黃巾賊餘孽尚未退去才將治所移到當時已經相當繁榮的南郡襄陽城(今湖北襄陽市)。



三国兩晉時期


208年赤壁之战后,原先短暂领有荆州的曹操只保住了荆州北部南阳郡、江夏郡与南郡的一部分,而中南部被孙刘联軍佔据。曹操之后从南郡、南阳郡中分出襄阳郡、南乡郡,荆州成为三分割据的局面:南郡、零陵、武陵归刘备,江夏、桂阳、长沙归孙权,南阳、襄阳、南乡归曹操[1]。一般认为这阶段三家各占三郡的局面是“荆襄九郡”一词的来源。


219年,荆州牧刘备的守将關羽被东吴、曹魏联军击败,在随后的夷陵之戰中劉備又敗於孫權勢力後,蜀汉再無力奪回原有荊州轄權,荊州成为由曹魏與孫吳兩家分領的局面。


三國的曹魏荊州,治所在南阳郡新野,下轄南陽郡、江夏郡(長江以北)、襄陽郡、南鄉郡、新城郡、上庸郡、魏興郡等共七郡。三國的孫吳荊州,治所在南郡的江陵,下轄南郡、江夏郡(長江以南)、長沙郡、湘東郡、桂陽郡、臨賀郡、零陵郡、衡陽郡、武陵郡、建平郡、宜都郡等共十一郡。


西晉時期,荊州治所在江陵,下轄23個郡國,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年)于穰县(今河南邓州市)置荆州,辖8郡。



南北朝


南北朝時期,州的數量增多,地域縮小,劉宋設有荊州,治所在襄陽(今湖北襄陽),蕭齊改治所為南郡,另設雍州,治所在襄陽寧蠻府(湖北襄陽)。而北魏設荊州和東荊州,治所分別在山北(河南魯山)和泌陽東陵鎮(河南泌陽)。



隋朝


到了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楊堅廢除郡一級行政區劃,改為州縣兩級體制,而隋煬帝時,又改州為郡,恢復秦朝的郡縣兩級體制,荊州的名稱只存在地域為現今荊州市附近。一度称为南郡、江陵郡,后来为江陵府、荆州府。



参考文献





  1. ^ 《晋书·地理志下》:“于是南郡、零陵、武陵以西为蜀,江夏、桂阳、长沙三郡为吴,南阳、襄阳、南乡三郡为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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