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素 (亳州)
李元素(7世纪?-696年10月26日),亳州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他是李敬玄之弟,唐朝官员、武周时代的同鳳閣鸞臺平章事。
李元素有吏才,初为武德县令。当时怀州刺史李文暕横征百姓献金银造佛像,官吏不敢有异议。李元素抗词李争,李文暕减损其制,以家私之财助营。692年八月十六,检校地官侍郎李元素被武则天任命为文昌右丞(尚书右丞)、同鳳閣鸞臺平章事,加银青光禄大夫。九月廿二,他和其他的宰相李游道、王璿、袁智弘、崔神基还有春官侍郎孔思元、益州长史任令輝,被酷吏王弘义诬陷。一起流放到了岭南。694年十月壬申,以文昌右丞李元素为凤阁侍郎(中书侍郎),右肃政中丞周允元检校凤阁侍郎,并同鳳閣鸞臺平章事。
明堂县尉吉顼、合宫县尉来俊臣密告箕州刺史刘思礼、洛州录事参军綦连耀、凤阁舍人(中书舍人)王勮谋反。河内王武懿宗(武则天伯父武士逸的孙子)命刘思礼牵连朝廷官员,说这样可以免死。刘思礼诬告凤阁侍郎(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孙元亨、李元素、知天官侍郎事石抱忠、刘奇、给事中周譒及王勮的哥哥泾州刺史王勔、弟弟监察御史王助等,共三十六家,697年正月廿四,全被灭族。神龙初年被昭雪。
子李志德,隴州刺史。李志德生李构。
参考文献
- 《新唐書》 卷106
- 《舊唐書》 卷81
- 《資治通鑑》 卷205、卷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