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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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梵語:Abhidharma,巴利語:Abhidhamma),舊譯阿毘曇,簡稱毘曇,意譯為「無比法」、「對法」、「大法」,佛教著作分類之一,為論書的一種,結集為論藏,收入三藏之中。它通常是針對修多羅中的觀點,進行統整與探討。
目录
1 釋義
2 概述
3 內容
4 註釋與引用
釋義
阿毘達磨被解釋為「無比法」、「對法」。《摩訶僧祇律》稱「阿毘曇者九部經」[1],九部經即九部法、九分教[2],無比是佛法相對於世間法而言。在《大毘婆沙論》等中,阿毘達磨為「分別諸法自相共相」之「依增上慧論道」[3],是與戒律和契經相對而言的專門著作,這個術語的含義眾說紛紜[4]。
概述
上座部佛教《巴利律藏》記載佛宣說論藏阿毘達磨[5],《五分律》沒有提及阿毘達磨藏,《四分律》提及的阿毘達磨藏對應《舍利弗阿毘曇論》[6],《十誦律》提及的阿毘達磨藏[7]對應《法蘊論》[8],晚出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聲稱大迦葉尊者誦出本母[9]形成阿毘達磨藏[10]。
上座部佛教中部32經、中部69經、長部34經、增支部3集141經、增支部3集142經、增支部3集143經、增支部6集60經、增支部10集98經記載佛在世時佛教就有阿毘達磨,本生經第1卷記載釋迦牟尼佛前世還是菩薩時曾經追隨憍陳如佛、弗沙佛、迦葉佛出家學習論藏阿毘達磨,菩薩成佛後第四七日後花了七天在菩提樹之西北方的「寶之家」思考阿毘達磨的內容[11],法句經故事記載佛將阿毘達磨傳給舍利弗並命令舍利弗將阿毘達磨傳給其他弟子。
有些人認為在佛教第三次結集後開始出現阿毗達磨著作,論典屬於菩萨阿罗汉對佛經的見解和注疏,通常將某些佛經的零散觀點進行系統、完整地深入闡述,能幫助人們對佛法觀點進行總體認識和系統修行。
在大眾部與化地部、銅鍱部律藏中,都沒有「結集」論藏的明文[12],而經量部師認為沒有對法藏,對法只是契經解說慧學的部份,弟子所作的論只是經疏,不算作藏[13]。大眾部律中,稱阿毘達磨為九分教。在推崇阿毘達磨的上座部中,如說一切有部、銅鍱部等,則主張自宗所傳的阿毘達磨論藏為佛陀所說[14]
最早傳入漢地阿毘達磨為東漢安世高譯《阿毘曇五法行經》、曹魏時代譯《阿毘曇甘露味論》;有系統的傳譯始於東晉與十六國時期,苻秦僧伽提婆共竺佛念譯《阿毘曇八犍度論》,苻秦僧伽跋澄譯《鞞婆沙論》(14卷),姚秦曇摩耶舍等譯《舍利弗阿毘曇論》,北涼浮陀跋摩共道泰等譯《阿毘曇毘婆沙論》(存60卷),東晉僧伽提婆共慧遠譯《阿毘曇心論》;後來南北朝時期,劉宋求那跋陀羅共菩提耶舍譯《眾事分阿毘曇論》,劉宋僧伽跋摩等譯《雜阿毘曇心論》,高齊那連提耶舍譯《阿毘曇心論經》。南北朝時,僧侶學習說一切有部的論典,在當時極為興盛,被稱為毗曇宗。
唐朝玄奘重新翻譯了《發智論》、《大毗婆沙論》(200卷)和《品類論》,並翻譯了重要的早期基礎論著《法蘊論》、《集異門論》、《界身論》和《識身論》。說一切有部的阿毘達磨體系完整的保存在漢傳佛教三藏中。
內容
漢傳佛教中,阿毘達磨主要指:上座部六分阿毘達磨,即《品類論》、《法蘊論》、《施設論》、《集異門論》、《界身論》、《識身論》;說一切有部,身義阿毘達磨即《發智論》(六分阿毘達磨和發智論合稱“六足發智”),發智論的注釋書《大毘婆沙論》;分別論者某部之《舍利弗阿毘曇論》[15]。
對阿毘達磨的總結綜述著作主要有:《甘露味論》、《心論》、《雜心論》和《顯宗論》。研究探討著作有《俱舍論》和《順正理論》。
南傳上座部佛教主要源於分別說部的《巴利文大藏經》中阿毘達磨為七論:《法集論》、《分別論》、《界論》、《雙論》、《發趣論》、《人施設論》、《論事》[16]。
註釋與引用
^ 《摩訶僧祇律》:「教法者。若阿毘曇。若比尼。阿毘曇者。九部經。比尼者。波羅提木叉。」「教誡者。若阿毘曇。若毘尼。阿毘曇者。九部修多羅。毘尼者。波羅提木叉廣略。」「阿毘曇者。九部修多羅。是名阿毘曇。毘尼者。廣略波羅提木叉。是名毘尼。」
^ 《摩訶僧祇律》:「爾時佛告舍利弗。有如來不為弟子廣說修多羅、祇夜、授記、伽陀、憂陀那、如是語、本生、方廣、未曾有經。舍利弗。諸佛如來不為聲聞制戒。不立說波羅提木叉法。是故如來滅度之後法不久住。……如來不廣為弟子說九部法。不為聲聞制戒。不立說波羅提木叉法。是故如來滅後法不久住。舍利弗。以如來廣為弟子說九部法。為聲聞制戒。立說波羅提木叉法。是故如來滅度之後教法久住。舍利弗。譬如鬘師鬘師弟子以種種色花以線連之。若四方風吹不隨風散。所以者何。以線連故。如是舍利弗。如來廣說九部經。為聲聞制戒。立說波羅提木叉法。是以如來滅後法得久住。舍利弗。以是因緣故。教法有久住有不久住者。爾時尊者舍利弗。白佛言。唯願世尊。廣說九部經。善為聲聞制戒。立說波羅提木叉法。令教法久住。為諸天世人開甘露門。」「所謂九部經:修多羅、祇夜、授記、伽陀、優陀那、如是語經、本生經、方廣、未曾有法。」
^ 《大毘婆沙論》:「分別諸法自相共相,是阿毘達磨。」
^ 《大毘婆沙論》:「以何義故名阿毘達磨。
- 阿毘達磨諸論師言。於諸法相能善決擇能極決擇故。名阿毘達磨。復次於諸法性能善覺察能善通達故。……復次能於諸法現觀作證故。……復次法性甚深能盡原底故。……復次諸聖慧眼由此清淨故。……復次能善顯發幽隱法性故。……復次所說法性無有乖違故。……復次能伏一切外道他論故。名阿毘達磨。……
-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常能決擇契經等中諸法性相故。名阿毘達磨。復次於十二支緣起法性善覺了故。……復次以能現觀四聖諦法故。……復次善說修習八聖道法故。……復次能證涅槃故。……復次能於諸法以無量門數數分別故。名阿毘達磨。
大德說曰。於雜染清淨繫縛解脫流轉還滅法。以名身句身文身次第結集安布分別故。名阿毘達磨。
脇尊者言。此是究竟慧。此是決斷慧。此是勝義慧。此是不謬慧故名阿毘達磨。-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求解脫者修正行時。能為分別所未了義。……能正分別如是等義故。名阿毘達磨。
法密部說。此法增上故。名阿毘達磨。……
化地部說。慧能照法故。名阿毘達磨。……
譬喻者說。於諸法中涅槃最上。此法次彼故。名阿毘達磨。- 聲論者言。阿謂除棄。毘謂決擇。此法能除棄決擇故。名阿毘達磨。……
- 尊者佛護作如是說。阿毘者。是助言顯現前義。此法能引一切善法。謂諸覺分皆現在前故。名阿毘達磨。
- 尊者覺天作如是說。阿毘者。是助言顯增上義。如增上慢者名阿毘慢。增上覺者。名阿毘覺。增上老者名阿毘老。此亦如是。此法增上故。名阿毘達磨。
- 尊者老受作如是說。阿毘助言顯恭敬義。如恭敬稽首者名阿毘稽首。恭敬供養者名阿毘供養。此亦如是。此法尊重可恭敬故。名阿毘達磨。」
^ 《巴利律藏》:
http://tipitaka.sutta.org/canon/vinaya/pariv%C4%81ra/samu%E1%B9%AD%E1%B9%ADh%C4%81nas%C4%ABsasa%E1%B9%85khepo
http://tripitaka.cbeta.org/N05n0003_003 一切眾生之慈愍者,一切有情之最尊者,獅子之鴦耆羅娑釋迦牟尼,宣說三藏,有經、論及大功德之律。
^ 《四分律》:「有難。無難。繫。相應。作處。集為阿毘曇藏。」
《毘尼母經》:「有問分別。無問分別。相攝。相應。處所。此五種名為阿毘曇藏。」
《舍利弗阿毘曇論》分為問分,非問分,攝、相應分,緒分。
^ 《大毘婆沙論》:「阿毘達磨藏義。應以十四事覺知。謂六因、四緣、攝、相應、成就、不成就。若以如是十四事。覺知阿毘達磨無錯謬者。名阿毘達磨師。非但誦持文者。有餘師說。應以七事覺知阿毘達磨藏義。謂因善巧、緣善巧、自相善巧、共相善巧、攝不攝善巧。相應不相應善巧、成就不成就善巧。若以如是七事覺知阿毘達磨無錯謬者。名阿毘達磨師。非但誦持文者。」
^ 《十誦律》:「長老摩訶迦葉。復問阿難。佛何處始說阿毘曇。阿難答言。『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婆提。爾時佛告諸比丘。若人五怖五罪五怨五滅。是人五怖罪怨故。死後譬如力士屈伸臂頃。墮於地獄。何等五。一者殺。二者偷。三者邪婬。四者妄語。五者飲酒。若人五怖五罪五怨五滅。是人五怖罪怨滅故。死後譬如力士屈伸臂頃。生於天上。何等五。一者不殺怖罪怨滅。不偷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亦如是怖罪怨滅。』長老摩訶迦葉。問阿若憍陳如。如阿難所說不。答言。長老大迦葉。我亦如是知。如阿難所說。次問長老均陀。次問十力迦葉。乃至次第問五百阿羅漢。末後問優波離。如阿難所說不。答言。長老大迦葉。我亦如是知。如阿難所說。長老優波離。問摩訶迦葉。爾不。答言實爾。如是一切阿毘曇集已。」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學處品第一》:「一時薄伽梵。在室羅筏。住逝多林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苾芻眾。諸有於彼五怖罪怨不寂靜者。彼於現世。為諸聖賢同所訶厭。名為犯戒自損傷者。有罪有貶。生多非福。身壞命終。墮險惡趣。生地獄中。何等為五。謂殺生者。……不與取者。……欲邪行者。……虛誑語者。……飲味諸酒放逸處者。……諸有於彼五怖罪怨能寂靜者。彼於現世。為諸聖賢同所欽歎。名為持戒自防護者。無罪無貶。生多勝福。身壞命終。升安善趣。生於天中。何等為五。謂離殺生者。……離不與取者。……離欲邪行者。……離虛誑語者。……離飲諸酒放逸處者。……」
^ 《十誦律》:「若是近處僧。不能如法如比尼如佛教斷是事者。聞某住處僧。若有大眾好上座知波羅提木叉。是僧中多有比丘。持修多羅者、持比尼者、持摩多羅伽者。是近處僧。應以是事遣使至某住處。」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時迦攝波作如是念。後世之人少智鈍根。依文而解不達深義。我今宜可自說摩窒里迦。欲使經律義不失故。作是念已。便作白二羯磨。白眾令知。眾既許已。即昇高座告諸苾芻曰。摩窒里迦。我今自說。於所了義皆令明顯。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四無畏。四無礙解。四沙門果。四法句。無諍願智。及邊際定。空。無相。無願。雜修諸定。正入現觀。及世俗智。苫摩他。毘鉢舍那。法集。法蘊。如是總名摩窒里迦。說是語已。諸阿羅漢俱入邊際定。次第觀已還從定起。如前廣說。是故當知。此是蘇怛羅。此是毘奈耶。此是阿毘達磨。是佛真教如是集已。」
^ 本生經第1卷.燃燈世尊之後,經一阿僧祇劫,憍陳如佛出世。佛行三度弟子之集會。第一集會一兆人,第二集會百億人,第三集會九億人。爾時菩薩為轉輪王,名甚勝者。向佛及一兆比丘眾行大施食。佛向菩薩預言:「汝未來世,當得作佛。」彼聞佛說法,以國事托付大臣等而出家。彼學三藏,得八定及五神通,修禪不怠,生梵天界。
此佛之後,有弗沙佛之出世。此佛亦三次行弟子之集會,第一集會六百萬,第二集五百萬,第三集三百二十萬比丘。爾時菩薩名已勝者王,棄大王國,於佛處出家。學三藏,為大眾說法,完成戒波羅蜜,佛亦與彼豫言。
此佛之後,有迦葉佛之出世。佛亦有一次弟子之集會,集三萬之比丘。爾時青年菩薩名光護,通達三種吠陀奧義,善知地上與天界,為陶器師作瓶之友。彼與其友俱詣佛所,聞法話而出家,精進努力,修學三藏,遂行大小義務,為佛教添加光彩。佛亦授彼豫言。
於第四七日間,天人等在菩提樹之西北方設「寶之家」,佛於此處結跏趺坐,詳察導人入涅槃及一切物根源之阿毘曇藏,經過七日。其後通阿毘曇諸人為兩種說明,即:「寶之家乃作寶之家,或謂佛會得七論之處為寶之家。」此二說明,於此處皆為相應,兩者均可採用。自此以來,其處被稱之為「寶家之祠」。
^ 印順. 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從上引的文證來看,大眾部與分別說部的──化地部、銅鍱部律,都沒有結集論藏的明文。後起的傳說,才說到論藏。法藏部等,雖傳說結集論藏,而關於結集者,或說阿難,或說大迦葉,或說富樓那。論到論藏的內容,都指為自部所宗的本論。各部的傳說不同,說明了不但沒有佛說的阿毘達磨論;在部派分立以前的一味和合時代,論藏也並不存在。沒有公認的論藏,所以異說紛紜,莫衷一是了。阿毘達磨論,決定為部派時代的作品。
^ 布頓. 佛教史大寶藏論.喀什米爾毗婆沙部說:此七論是「經」,而且是佛於不同的地方、時間、有情、分別宣說之諸法,由聲聞羅漢所結集的。例如《法集要頌經》。如果並非如此,則三藏的「經」將成為不全。經部師等人說:「所謂本母,即經、律二者,或是從中間宣說,以此無過。」這是認為七著即是「論」。
《大乘法苑義林章》:「經量部師唯立二藏,一素呾纜藏、二毘奈耶藏。彼部師說:經律二藏有別部類,佛及弟子俱無別部說對法藏,但諸經中詮於慧處名為對法,弟子等論但釋經疏,非是藏攝,如順正理第一卷說...薩婆多等諸部,同說有三藏,一素呾纜、二毘奈耶、三阿毘達摩,薩婆多義如毘婆沙。」
《大乘法苑義林章》:「經部師說:契經.調伏有別部類,阿毘達磨無別部說。薩婆多師有二師說:有言世尊亦有別部說對法藏,即發智是,名攝歸彼故名迦多衍尼子造。有說世尊無別部類說對法藏,豈佛自造章頌品等,若作此解便與經部所說不殊。既正理師廣為鬪諍,明佛世尊別說對法,由此義理故毘婆沙存於二解。」
^ 印順. 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銅鍱部以為:佛在忉利天,為摩耶夫人說法;經、律以外,還說了七部阿毘達磨。說一切有部說:「誰造此(發智)論?答:是佛世尊」。犢子部傳說:「舍利弗釋佛九分毘曇,名法相毘曇」
^ 龍樹《大智度論》:「問曰。《八犍度阿毘曇》《六分阿毘曇》等。從何處出。答曰。佛在世時法無違錯。佛滅度後初集法時亦如佛在。後百年阿輸迦王。作般闍于瑟大會。諸大法師論議異故。有別部名字。從是以來展轉。至姓迦旃延婆羅門道人。智慧利根盡讀三藏內外經書。欲解佛語故。作《發智經八犍度》。初品是世間第一法。後諸弟子等。為後人不能盡解八犍度故。作《鞞婆娑》。
有人言。《六分阿毘曇》中。第三分八品之名《分別世處分》(此是樓炭經作六分中第三分)。是目犍連作。六分中初分八品。四品是婆須蜜菩薩作。四品是罽賓阿羅漢作。餘五分諸論議師所作。
有人言。佛在時舍利弗解佛語故。作阿毘曇。後犢子道人等讀誦。乃至今名為《舍利弗阿毘曇》。」
^ 《善見律毘婆沙》:「問曰。何謂三藏。答曰。毘尼藏、修多羅藏、阿毘曇藏。是名三藏。……問曰。何謂阿毘曇藏。答曰。《法僧伽》、《毘崩伽》、《陀兜迦他》、《耶摩迦》、《鉢叉》、《逼伽羅坋那祗》、《迦他跋偷》。此是阿毘曇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