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女
宫女,也称宫人,狭义上指君主及其家庭的女僕或侍女,广义上指君主后宫包括妃嫔的所有女性。較為高級的宮女則稱為女官。
在不同的国家、朝代,宫女主要的职能是为君主及其家庭的做杂役,以及为皇家提供音乐、舞蹈等娱乐。在君主專制政體中,宫女被视为君主的准妾室。宫女被君主临幸后,一般会进行册封,获得妃嫔的位号。中国历史上,亦有宫女被皇帝临幸后,雖被視為皇帝的妾室,但未受册封為妃嬪的例子,如明朝的戴银娘、胡氏等人。有些更沒有妾室地位,只維持宮中僕役身份。
宫女的来源可能是强制,例如奴隶、战俘、罪犯或其眷属,或君主从民间选女。也有一些情况下是自愿的,如明代宣宗起秀女多選幼女,養之教之,以禮教陰禮御婢。
目录
1 中国
2 朝鲜
3 土耳其
4 註釋
中国
年華老去的宮女,可以退宮。帝王登基時,往往都會把宮人放出民間。在唐代,有些宮女退宮後會進入道觀修道。[1]
明代洪武朝即欲規範退宮制度,洪武廿二年曾下誥敕令其外有家者,或五載或六載,歸其父母,聽從婚嫁。除新帝登基,常以災異大放宮女,若太長未放宮女,儒臣必以陰陽之理規勸皇帝,以陰氣怨氣不滯留宮中,加上紫禁城空間最多就容納不到3000宮女,放年長宮女進年輕的宮女,少有皇帝不允的。
朝鲜
李氏朝鮮每年从兩班、中人、常民、白丁阶层的女孩中挑选宫女。入宫后为見習的小宫女,小宫女通過考試後成為正式的宫女,稱為內人,资深宫女通過考核可升为尚宫。最高为提调尚宫,掌管一座宫殿的事务。宫女在年老体衰的时候,或者主人去世守丧3年后可以退宫。退宫的宫女不得婚嫁。
在朝鮮王朝實錄中,可能為了稱呼方便,廣義的將嬪妃與宮女都稱為宮人。
土耳其
奥斯曼帝国的宫女来源为女奴或自愿。宫女一般是在后宫做杂役,通常由太后管辖。非常美丽或有才艺的宫女,可能会被训练之后引见给蘇丹,得到苏丹宠幸后,有機會升为嫔妃。
註釋
^ 李豐楙:《憂與遊:六朝隋唐遊仙詩論集》(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6),頁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