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明之
龔明之(約1091年—1182年),字希仲[1](一作熙仲),號五休居士,中國南宋蘇州崑山(今屬江蘇)人。
約生於北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出身蘇州士族,以孝行聞名,受宣教郎。宣和二年(1120年)入國子監。绍兴二十年乡贡[2],紹興三十年(1160年)進士,授高州文學,时已八十二岁[3]。官至宣教郎。“生平不摘人短,不作貌言,每自谓平日受用,唯一“诚”字”。淳熙五年(1178年)致仕,晚年在太倉南郊黃姑村築“黃姑別墅”,啜饮歌吟于其间。南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年)卒[4]。著有《中吳紀聞》。有子龚昱。
注釋
^ 南宋開禧二年(1206年)崑山縣齋刻本《崑山雜詠》卷下,於龔氏所作《芝華亭》詩下署“龔明之希仲”。钟离松撰墓志铭,说“先生讳明之,字希仲。”
^ 《中吴纪闻》所附《龚明之传》
^ 洪迈《夷坚志补》卷一《龚明之孝感》
^ 洪迈《夷坚志补》卷一“龚明之孝感”条载,明之于淳熙五年增秩致仕,“又四年乃卒”。龚明之九世孙龚弘为正德本《中吴纪闻》跋云,是书著成时龚明之“年九十二,后四年祖始终”;推算為淳熙十三年。
參考書目
- 《郑忠肃公遗集》卷上《荐举龚明之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