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事




录事是原是中國古代職官名,為各官署繕寫文件的官員。現代的司法機關中亦多設有錄事人員,但非是官員而是公務員或雇員性質,其從事記錄輸入各種法律資料的工作。


在香港,類似的職位稱為法庭書記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Lambaréné

維納斯堡 (華盛頓州)

Mononymous pe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