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svg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of China.svg
国家统计局标志



主要领导
局长

宁吉喆
副局长(5)

鮮祖德、 李曉超、 郑京平、 贾楠、 毛有丰

纪检组长

高建华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直属机构

行政级别

副部级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国家统计局党组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
官方外网首页

www.stats.gov.cn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2001年1月4日

























中国统计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sv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官方英语译名: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简称统计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副部级直属机构[1]




目录






  • 1 沿革


  • 2 职责


  • 3 机构设置


    • 3.1 内设机构


    • 3.2 直属事业单位


    • 3.3 直属企业单位


    • 3.4 派出机构




  • 4 历任领导


  • 5 参考文献


  • 6 外部链接


  • 7 参见





沿革


1949年10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于中央财经计划局内设统计处,后来改称统计总处[2]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为政务院直属机构[3][4]。1954年11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将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文革期间,1968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派军代表进驻国家统计局(军代表直到1972年8月才撤走)。1969年12月,撤销国家统计局,大批干部被下放到湖北襄樊的国家计委“五七”干校劳动。从1967年到1969年,自中央到地方,绝大多数统计机构被撤销[5]


1970年4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指示:“统计工作不能取消,统计机构还要有,基本统计还是要搞的,但不能搞繁琐哲学。”1970年6月22日,国家计划委员会革命委员会生产组下设统计组,随后逐步恢复基本统计制度[6][7]


1978年3月21日,国务院通知: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直属国务院。随后任命陈先为国家统计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恢复统计局,作为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8][3][9]


1982年8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决定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保留国家统计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0]。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根据1988年8月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国家统计局“三定”方案》,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统计局继续保留,作为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1998年, 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统计局继续保留,作为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2001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国家统计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名称和印章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开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的名称和印章[11][12]。2003年至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统计局继续保留,作为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职责


根据《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统计局承担下列职能[13]




  1. 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 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拟定国家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3. 研究提出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国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 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国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 建立健全和管理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国家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6. 统一管理县及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地方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组织管理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7. 领导设在各地的直属调查机构,指导其他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8.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统计局内设机构为副司局级,设置下列机构[13]



内设机构




  • 办公室(国际合作司、政策研究室)

  • 统计执法监督局

  • 统计设计管理司

  •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

  • 国民经济核算司(服务业统计司)

  • 工业统计司

  • 能源统计司

  •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

  • 贸易外经统计司

  • 人口和就业统计司

  • 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

  •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

  • 人事司

  • 财务司

  •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 离退休干部局




直属事业单位




  • 服务业调查中心

  • 普查中心

  • 国际统计信息中心

  • 数据管理中心

  • 统计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国际统计培训中心)

  • 统计科学研究所

  • 统计资料管理中心

  • 机关服务中心

  • 中国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 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

  • 中国信息报社

  • 中国统计师事务所




直属企业单位


  • 中国统计出版社


派出机构




  •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

  • 国家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总队




历任领导


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局长


  • 薛暮桥(1952年8月-1954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



  • 薛暮桥(1954年11月-1958年11月)


  • 贾启允(1958年11月-1961年6月)


  • 王思华(1961年6月-196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统计局局长


  • 陈 先(1974年9月-1978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



  • 陈 先(1978年12月-1981年10月)


  • 李成瑞(1981年10月-1982年3月)


国家统计局局长



  • 李成瑞(1982年3月-1984年5月)


  • 张 塞(1984年5月-1997年2月)


  • 刘 洪(1997年2月-2000年6月)


  • 朱之鑫(2000年6月-2003年3月)


  • 李德水(2003年3月-2006年3月)


  • 邱晓华(2006年3月-2006年10月)


  • 谢伏瞻(2006年10月-2008年9月)


  • 马建堂(2008年9月-2015年4月)


  • 王保安(2015年4月-2016年1月)


  • 宁吉喆(2016年2月-)



参考文献





  1. ^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关于转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PDF). 广东老龄网. 北京. [2018-11-25] (中文(中国大陆)‎). 


  2. ^ 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2-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6). 


  3. ^ 3.03.1 新中国政府统计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3-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01). 


  4. ^ 国家统计局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2-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6). 


  5. ^ 国家统计局被撤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2-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6). 


  6. ^ 19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2-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6). 


  7. ^ 1970年4月周恩来指示恢复统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2-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6). 


  8. ^ 国家统计局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2-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6).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关于一九八○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结果的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1年08期


  10. ^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 1982年8月23日通过.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2月16日).  请检查|date=中的日期值 (帮助)


  11. ^ 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2-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6). 


  12. ^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统计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名称和印章的通知(国办函〔2001〕4号). 2001-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6). 


  13. ^ 13.013.1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北京. [2018-11-25] (中文(中国大陆)‎). 




外部链接



维基文库标志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国家统计局 官方网站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机构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务院统计和经济核算主管部门
1982年8月23日至今

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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