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运动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运动,又称四清运动,简称四清,是1963年,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中全会以后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在中国农村逐步推开的一场政治运动,意图“反修防修”,防止演变。四清运动最初是“清工分,清账目,清财物,清仓库”,后来扩大为“大四清”,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
目录
1 运动前兆
2 “四清”的起源:前十条的颁布
3 运动初步展开:后十条的颁布
4 运动全面展开:后十条的修正
5 结束:二十三条
6 评价
7 注释
8 参考文献
9 外部链接
运动前兆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对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一直是毛澤東关心的一个大问题。1957年7月反右派斗争开始不久,毛澤東表示“赞成迅即由中央发一个指示,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同年8月8日中央发出《关于向农村群体人口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
1959年庐山会议以后中央再一次提出要在农村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教育。
1960年起,先后在农村开展了“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和整风整社运动。
1961年11月13日,中央又一次发出《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
1962年9月,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号召,再次提出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2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重点讨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的问题。在这次会上,毛泽东在国家主席刘少奇讲话时插话指出:“我国出不出修正主义,两种可能,一种是可能,一种是不可能,现在有的人三斤猪肉,几包纸烟,就被收买。只有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才可以防止修正主义”。“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注意,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但该指示只在县级以上单位实施。会后毛澤東便着重研究农村如何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问题。
“四清”的起源:前十条的颁布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1963年2月毛澤東在中央会议上介绍了保定地区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简称“四清”)的经验。后又发现东北局宋任穷和湖南省委的报告,具体讲述了当地社会主义教育经验。包括“正面教育”,“群众自我教育等”。[註 1]
1963年5月杭州会议,毛澤東把各中央局书记召集到杭州,举行包括部分政治局委员参加的小型会议。会中指出“要点就是阶级,阶级斗争,社会主义教育,依靠贫下中农,四清,干部参加劳动这一套。”在5月11日晚的讲话中毛澤東着重强调“不要性急,要搞稳一点,不要伤人太多。”12日凌晨又找到各大区的书记,再次强调。最终《关于目前在农村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经5月1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5月20日正式发出,后来被称为“前十条”。杭州会议后,“四清运动”初步展开。
运动初步展开:后十条的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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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各地立即展开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试点。多数单位情况不错,但在试点中也暴露删除一系列问题。当年下发的《中央关于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严禁打人的通知》就指出“根据许多地区的材料反映,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中有些地方发生打人和乱搞斗争等违法乱纪现象”。例如在湖南省麻城县,共斗争331人其中被打21人,被捆的65人,被吊的3人,被罚跪的42人。同年3月15日,帅孟奇在《关于湖南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中》提到二月底全省因为斗争自杀76人。
中央视察组在八省视察工作后,向党中央的报告中写到:要防止急躁情绪;对于上中农,工作人员中的地富和资本家子女,犯错误的干部要正确对待,防止出差错;对于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要在不损害严肃性的原则下尽可能从宽处理,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或者是可以教育好的。
1963年10月25日,毛澤東起草了《关于印发和宣传〈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一些具体政策问题(草案)〉的通知》,先后由邓小平和刘少奇修改。将题目改为《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中的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毛澤東批准发出,后被称为后十条。
后十条与前十条相衔接,主要是对前十条中“团结95%以上的干部、群众做了许多政策规定。最主要的是强调“运动要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工作队不应包办替代。其次文件强调:第一:必须分清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界限,并且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第二:必须团结中农,正确对待上中农。第三:正确对待地富反坏分子问题。第四,正确对待地主、富农子女。为了达到这些要求文件提出了许多政策界限。另外后十条还提出要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整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
然而后十条的效果并不理想。湖北省第一批试点铺开前后死了2000多人,第二批试点开始后,仅襄阳在25天内就死了74人。1963年11月末国家主席刘少奇之妻王光美带工作队到河北省抚宁县卢王庄公社桃园大队搞试点,总结出桃园经验进行推广。
运动全面展开:后十条的修正
运动全面展开后,中央大大增加对防止修正主义范围,之后的阶段争议较大。
1964年6月2日刘少奇在会上讲话中,提出“和平演变”已经演变到高级机关中的某些人了,省委,市委都有他们的人,不再强调依靠基层干部。在群众没有充分发动起来之前,不能强调团结95%以上的干部,依靠基层。
6月8日毛澤東在会上谈到防止修正主义的问题时说:国家有三分之一的权力不在我们手里,白银厂、小站就是搞修正主义。关于三分之一政权不在我们手里的估计,影响了运动之后的发展走向。
6月17日由谭震林主持修改“后十条”,后根据陈伯达的提议,中央决定成立“四清”“五反”指挥部由刘少奇挂帅。7月刘少奇在各地多次讲话中强调:后十条中团结95%以上的干部规定不恰当,要改,二是要扩大四清的范围,不止是经济,经济、政治、思想、组织四个方面的问题,统统要搞清,三是要在运动中集中精力打歼灭战。
以后的运动中,工作组的人数和权力都被大大增强。中央工业,交通战线的16个部共抽出3901人,占干部26%。桃园经验在全国宣传,后十条的修正案中提出“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于此同时,一样在全国宣传的还有陈伯达负责的天津小站夺权的“经验”。从此,不被团结的干部,越来越多。青海省一个公社,工作组认为需要撤职处分的干部占总数的47%。暴力事件发生频率又一次提高。在北京郊区通县,去了2万多人,有110个工作队打了人,自杀70多起。
结束: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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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利用各地负责人在京参加全国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的时机,召集各中央局的领导干部召开一次中央工作会议。在这段时间,毛泽东与刘少奇之间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分歧主要在两方面运动性质和运动方法。
在运动性质上毛澤東多次公开指出“关于运动性质的几种提法,即“四清”与“四不清”的矛盾,党内外矛盾的交叉或者是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交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后一种提法比较恰当。”而前一种提法正是刘少奇的观点。
在运动方法上,刘少奇认为主要矛盾在基层富裕农民与群众,而毛泽东提出,先不管下层,而要发动群众整我们这个党,整当权派,先搞豺狼后搞狐狸。
1965年1月,毛泽东在一个小型会议上不点名地批评了刘少奇。他反对运动中的“人海战术”集中过多人员,“繁琐哲学”学习文件内容过繁琐,“冷冷清清”不依靠群众。提出“四清”运动“一是不要读文件”,“二是不要人多”,“三是不要扎根串联”。会议后毛澤東讲话主要内容被整理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俗称《二十三条》)。后来1970年斯诺问毛澤東什么时候觉得必须把刘少奇在政治上搞掉,毛澤東答“就是发布二十三条的时候。”
1965年1月5日,宋任穷在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讲到现在形势一年比一年好,生产一年比一年好的时候,毛澤東插话说“在人大会议上讲的一片光明,在工作会议上讲的一片黑暗,对不上头啊”。随着“四清”运动深入发展和运动中种种问题暴露,毛泽东对不少干部严重脫离人民群众,以至同群众对立问题越来越感到忧虑。[1]:6
到了1965年下半年,毛泽东基本放弃了“四清运动”,认为这场运动连同文化战线的批判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而转而筹划和发动“文化大革命”。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各地的四清运动也就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
评价
“ | 1963年至1965年间,在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虽然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把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在1964年下半年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在1965年初又错误地提出了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对一些文艺作品、学术观点和文艺界学术界的一些代表人物进行了错误的、过火的政治批判,在对待知识分子问题、教育科学文化问题上发生了愈来愈严重的“左”的偏差,并且在后来发展成为“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 | ” |
——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
注释
^ 这两件事情薄一波与宋任穷的回忆录中时间顺序不同,这里采用的是宋任穷的版本。
参考文献
^ 当代中国研究所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9月1日,ISBN 9787515401720
外部链接
- 四清运动 - 历史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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