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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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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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任期
1973年8月-1976年10月
主席
毛泽东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35年12月
 滿洲國新京(今吉林省长春市)
逝世
1992年8月3日(1992-08-03)(56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
政党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77年被开除)
配偶
崔根娣

王洪文(1935年12月-1992年8月3日),吉林省长春市人,曾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和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1973年-1976年),“四人幫”成员之一。




目录






  • 1 生平


    • 1.1 早期


    • 1.2 文化大革命


    • 1.3 被捕


    • 1.4 囚禁


    • 1.5 去世




  • 2 家庭


  • 3 个人生活


  • 4 参考文献


  • 5 外部链接


  • 6 参见





生平



早期


1935年12月生于日本扶植的滿州國新京(今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新乡开源村)一个贫农家庭。


王洪文因家贫自幼给当地富裕人家放猪,只念过3个月的私塾。1950年由长春市郊区人民政府征募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7军第80师,曾任警卫员、师部通信科通讯员(班长级),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1951年6月王洪文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随部队调防江苏省无锡市。1956年复员前王洪文进入南京预备军官训练团。1956年9月,以副排级预备役少尉从部队复员分配进上海国棉十七厂当工人,在四纺车间当揩车工,不久调到二纺车间成为技术含量较高的保全工。由于人缘也比较好,1958年二纺车间的长日班党支部改选,王洪文得票较多,当上了不脱产的党支部宣传委员,后担任二纺车间的治保主任。 1960年3月,王洪文被借调到厂保卫科做民兵工作,当民兵连长;1960年7月,被正式调入厂保卫科任保卫干事,人事关系从工人编制转为干部编制。1960年9月抽调去崇明岛参加上海十万人围垦粮食基地,工作了两年,期间因为患阑尾炎曾回上海动手术十多天。1962年12月回到厂保卫科。到文革前夕,王洪文的月工资是64元。


王洪文参军后部队组织学文化,起初不愿学,有空喜欢上山去打猎。在朝鲜战场有一次收到一封家信,他请人给他念。旁边的人说:王洪文不肯学文化,不要帮他读。王洪文回忆:“这句话很刺激我,这样我就开始发奋学习,我托人从国内带来一本词典,就是这样学习了文化。”进国棉十七厂之后,他又坚持读夜校,读到初中毕业拿到文凭。



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中,1966年6月12日王洪文领头签名在厂医务室旁的大字报栏贴出一张大字报《剥开画皮看真相》,轰动全厂。这张大字报签名的七人全部是党员。厂党委与上级的上海棉纺公司停止了王洪文的工作。随后,上海纺织工业局工作队、市委工作队相继进驻工厂。


1966年11月6日在上海成为造反派“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司令。1966年12月30日,在张春桥支持下,王洪文等在上海制造了有10多万人参加的武斗流血事件,围攻中共上海市委的所在地康平路,“康平路事件”是全中国范围内大规模武斗的开端。


1967年1月6日,以王洪文为首的「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等造反组织在江青、陈伯达和张春桥等策动下召开“打倒上海市委大会”,從中共上海市委奪权,这就是“一月风暴”。1月8日,毛泽东表示支持并号召夺权[1]。1967年2月24日,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4月,兼任国棉十七厂革委会主任。


1967年7月“720”事件后,毛泽东经周恩来安排从武汉来到上海,住在西郊顾家花园414号招待所。毛泽东发现王洪文的经历及工作能力相当不错。[2]


1968年1月,兼任上海市纺织局革委会第一召集人。1968年国庆节,王洪文获毛泽东亲自接见,在扩大的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上,毛泽东表扬了王洪文。


1969年4月,中共九大选举王洪文为中央委员。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王洪文到北京负责上海地区的林彪专案工作,直接对毛泽东负责。


1973年5月20日—31日,中共中央召开十大工作会议,为大会作准备。会上宣布,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王洪文到中央工作,并同华国锋、吴德一起列席政治局会议。会议决定成立由王洪文负责的党章修改小组提出党章修改草案。[3]八月上中旬,中央政治局讨论了毛泽东七月底对十大准备工作的指示,商议成立以王洪文为主任、周恩来、康生、叶剑英等为副主任的中央十大选举准备委员会,并拟出十大主席团成员、十届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和政治局候补委员、政治局常委的预选名单。[4]1973年8月24日晚,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毛泽东主持开幕式。大会通过的主席团领导成员是:主席毛泽东,副主席周恩来、王洪文、康生、叶剑英、李德生,秘书长张春桥。


1973年8月,在毛的授意下中共十大上选举王洪文为中央委员,其排名僅在毛澤東及周恩來之後,因而引起廣泛注目,在中共十届一中全会上当选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員會副主席,在“四人帮”成员中资历最浅,职务却最高。8月28日,中共十大闭幕式时毛泽东因身体不适缺席,委托王洪文代表他投票。他一度成为毛的接班候选人。


1974年以后,王洪文因作为“四人帮”成员,搞小团体被毛泽东批评;加上其工作能力未如毛期待,受到众多老将军排挤,逐渐被毛泽东冷落。1974年1月初,江青、王洪文提出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得到毛泽东的批准。江青一伙借机把矛头指向总理周恩来。1974年10月20日,毛泽东派人转告周恩来和王洪文:总理还是我们的总理,四届人大的筹备工作和人事安排由总理和王洪文一起主持,同各方面商量办理。[5]1974年12月23日―27日,毛泽东多次同飞赴长沙汇报四届人大筹备情况的周恩来、王洪文谈话。毛泽东对王洪文说:“不要搞四人帮”,“不要搞宗派,搞宗派要摔跤的”。[6]与此同时,毛仍然器重王洪文等人。


1976年1月,周恩来逝世。1976年3月下旬-4月5日,北京、南京等地爆发悼念周恩来,反对“四人帮”(主要针对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的四五运动。4月5日,该活动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定性为“反革命事件”。



被捕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四人帮”和其他政治帮派都加紧夺取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步伐。[7]:2989月11日,王洪文在中南海另设“中央办公厅值班室”,並用中央办公厅名义,通知全国各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他们指定值班人员请示。华国锋等人认为这是王意图切断中国共产党中央、华国锋同各省、市、自治区联系,由他们发号施令,指挥全国。[7]:298这是毛泽东逝世后“四人帮”争夺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一个重要部署。[7]:2989月17日,王洪文悄悄飞往上海,加紧督办“第二武装”。[7]:2998月以来,上海已经给民兵突击发枪74220支、炮300门、各种弹药1000多万发。[8]:42经王洪文、张春桥不断督促,上海亲信(马天水等领导)立即紧急行动,准备武装保卫王洪文等人的势力。[7]:299与此同时,华国锋、李先念、叶剑英等人也秘密联络了中央警衛局局长汪东兴和北京卫戍部队司令吴忠等军队将领准备武装解决政治问题。


1976年10月4日,《光明日报》在“四人帮”的授意下登出“梁效”文章《永远按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办》。[7]:300文章称要遵守毛的“按既定方针办”的嘱咐,这与华国锋声称的“按过去方针办”的毛的嘱托相抵触,[7]:300加上“四人帮”活动之种种迹象,华国锋、李先念、叶剑英等觉得“四人帮”要“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决定先下手为强。[7]:300-301


10月6日晚上8时,华国锋、叶剑英在假称中南海怀仁堂召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出版,通知姚文元列席(姚不是政治局常委),以图一网打尽。[7]:301在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先后到达会议室时,分別宣布对他们实行隔离审查。[7]:301当天被押进中南海某地下室,1977年4月9日被转送秦城监狱。


10月8日,中共中央向党内高级领导干部发出“打招呼”的15号文件《中央关于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通知》。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16号文件《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的通知》,要求向全体党员传达毛泽东批评“四人帮”一系列指示,说明中国共产党中央同“四人帮”斗争经过,指导开展揭发批判“四人帮”运动。[7]:302文件还说,有关这个反党集团的材料,“中央将继续印发”。(12月10日及1977年3月6日、9月23日,中央先后发出《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革命集团罪证》的材料之一、之二、之三。)[9]



囚禁


王洪文被关押处周围自然环境良好,当时官方有关部门给“四人帮”定的伙食标准是每月30元,约是当时干部机关食堂伙食费的两倍。王洪文住楼房,生活设备一应俱全。他每餐都是一荤一素一汤,每星期发二斤水果,喝两次奶粉冲的牛奶,吃一顿饺子,餐餐都有大米饭、白馒头供应。[10]但按照邱会作的说法,王洪文被酷刑折磨[11]


1976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成立由在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组成的“王张江姚专案组”,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负责。1976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专案组整理的《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1977年3月6日又下发了中发[1977]10号文件和《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二)》。1977年9月23日下发了中发[1977]37号文件及《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三)》。其中列举了“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王洪文的“罪证”:贪污盗窃,挥霍国家财物,吃喝玩乐,生活腐朽糜烂,窃取大型彩电、红旗牌高级相机、高级气手枪、高级手表、太阳能打火机,一次就拿走高级雪茄烟35条、酒心巧克力糖60盒、酱菜罐头20多瓶。


1977年7月16日至21日,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一致通过《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议提出,以党主席华国锋为首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继承毛泽东的遗志,粉碎“王张江姚反党集团”和对他们采取的一系列果断措施,是完全正确的,全会一致表示同意。决议指出,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是一个反革命的阴谋集团。他们根本反对“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的基本原则,进行分裂中共、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决议指,根据调查核实的大量证据,已经查明:王洪文是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全会决议中给予王洪文的头衔是“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并作出了开除王洪文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12]


1980年12月6日上午九时,第一审判庭提审王洪文,对他进行第二次调查。法庭指控他1968年11月在张春桥的指使下,伙同徐景贤等人,借为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准备材料为名,编造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在上海“九大”学习班中散发,对陈毅进行诬陷迫害。同时,还搜集编造了诬陷叶剑英、李先念、陈云、陈毅、聂荣臻、李富春、谭震林等人的材料,共七十六份,一千一百六十三页。王洪文表示:“我相信是事实。”审判员就起诉书指控王洪文、姚文元于1976年1至9月,指使鲁瑛派人到中央一些部门和福建、江西、浙江、江苏、四川、湖南、黑龙江搜集诬陷党政军领导干部的材料,诬蔑他们是“不肯改悔的走资派”、“还在走的走资派”、“组织还乡团”、“翻案复辟”。同时宣读了1976年6月15日《人民日报》社论和《情况汇编清样》刊登的《福建运动有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部运动处于停滞状态问题很多》中诬蔑中共福建省委负责人和邓小平等中共高层领导的节录。法庭对王洪文指使酿成的上海康平路武斗事件、围攻“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群众组织的武斗事件进行调查。王洪文对法庭所指控的犯罪事例均予以认可,同时表示“我是有罪的,我要向全国人民认罪”。12月13日,王洪文接受了审判庭的第三次调查。法庭指控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等人以上海为基地,私自搞武装力量,在毛泽东逝世之后策动武装叛乱。[13]


王洪文在“四人帮”里资历最浅,年龄也最小,外界推测他对法庭所指控的犯罪事例均予以认可是因为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肝病也可能是因刑讯逼供导致。《邱会作回忆录》第931页记载王洪文说:“为了要什么材料,对我搞车轮战术是常事。有时说着话就睡了,他们曾经几次给我注射过针药。只要注射了那种药,无论怎么样也睡不着,心里烦躁得特别痛苦。我坚决拒绝打针,他们就强给我注射。后来的交换条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针了。”在审判时,王承认了自己所有罪行。


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被告人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审中王洪文没有请辩护律师。



去世


王洪文被囚禁于秦城监狱,他母亲王杨氏得知他被判刑的消息,得了脑溢血在长春去世。王洪文于1985年在例行体检中发现自己患上了严重的肝病,经院方批准转送到公安部所属的北京复兴医院住院治疗,与张春桥同住一个医院。[10]


1992年8月3日,王洪文因肝病在北京去世。同月5日,新华社发布电讯公布其死讯。



家庭


父亲王国胜,母亲王杨氏。王洪文是长子,下有三个弟弟,一个妹妹。



  • 二弟王洪武在西新乡开源村当农民。

  • 三弟王洪双,1958年参军,1962年转业到陕西省武功县飞机修配厂工作。

  • 四弟王洪全,在西新乡百家屯当农民,1996年因肺结核去世。

  • 妹妹王桂兰,是吉林市一家庭妇女。


王洪文妻子崔根娣,上海人,是上海棉纺织十七厂的工人。父母都是工人。王洪文结婚後生有两男一女,后都在上海工作。[10][14]


弟弟王洪武在村里当过生产队队长,後又任村治保主任。文革期间他曾为村里购置生产物资,他们一家在村里也受人尊重。文化大革命后期,他们家曾有意建造新房,后因王洪文被捕,房屋被拆。文革后,王洪武在村中务农。



个人生活


王洪文有三个嗜好:打猎、射击、钓鱼。在中南海生活期间,经常外出打猎和钓鱼。



参考文献





  1. ^ 文化大革命


  2. ^ 毛泽东为何选王洪文当接班人


  3. ^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4. ^ 周恩来就中央政治局会议情况给毛泽东的报告,手稿,1973年8月4日。


  5. ^ 党史上的今天(10月20日)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4-07-29.


  6. ^ 1974年12月23日 毛泽东同周恩来、王洪文谈话


  7. ^ 7.007.017.027.037.047.057.067.077.087.097.10 当代中国研究所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9月1日


  8. ^ 《历史的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犯纪实》(上),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年


  9. ^ “四人帮”垮台的消息是怎样传播到民间的


  10. ^ 10.010.110.2 被捕之后的王洪文[永久失效連結]


  11. ^ 邱会作回忆录:王洪文遭受骇人听闻的酷刑


  12. ^ 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13. ^ 第七章 亲历“世纪大审判”


  14. ^ 王洪文妻晚景平淡




外部链接



参见




  • 一月风暴

  • 粉碎四人帮

  •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







四人帮

江青·姚文元·张春桥·王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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