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寬仁




侯寬仁(1961年),生於臺灣省嘉義縣六腳鄉,現任中華民國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第26期結業。曾任桃園地檢署、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他曾辦過幾件在台灣受到矚目的案件,如健康幼稚園火燒車事件、周人蔘電玩弊案、股市禿鷹案等,2007年2月13日,偵結台北市市長特別費案並將前任市長馬英九等人以貪污罪嫌起訴。




目录






  • 1 經歷


    • 1.1 太極門案


    • 1.2 馬英九特別費案


    • 1.3 偽造文書案




  • 2 注釋


  • 3 相關條目





經歷



太極門案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掌門人洪石和等五人被控在1997年4月間被控養小鬼、以氣功博士用氣功教學、醫病等名目招攬信徒,對外斂財32億餘元,被凍結其所有財產61萬新台幣及股票,遭檢察官侯寬仁依常業詐欺、逃稅等罪提起公訴[1]。侯寬仁在偵辦太極門一案時,被監察院調查出八大違法,[2]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蒐證未完備而仍提起公訴、違法搜索、違法凍結資產等[3][4][5]


經過近7年審理,地方法院做出無罪判決,自救會會長蔡長彬在2001年7月20日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 被趙子榮法官揭穿是不實捏造。 自救會副會長曾碧雲也在2001年9月19日承認自己利用兩個兒子親友等21個人名義,偽稱是太極門弟子,求償三百多萬企圖詐財 。但檢察官侯寬仁,認定洪石和以養小鬼方式控制信徒,創下司法史上檢察官採信鬼怪之說的首例,但舉證人證詞前後不一,無法作為定罪依據,全案判決無罪。2007年7月13日,掌門人洪道子及夫人游美容、弟子陳調欣、彭麗娟被羈押數月,歷經10年,三審判決無罪定讞,被羈押的所有4位被告獲得冤獄賠償[6][7]



馬英九特別費案



2007年2月13日,地檢署起訴馬英九。起訴結果出爐後,侯寬仁聲稱馬英九的行為就像是「一個沒有帶手套的小偷」,起訴的決定讓他非常痛苦、掙扎,但身為一個法律人只能依照證據辦案,對於馬英九立即宣佈參選總統則是樂觀其成 。 [8]


2007年7月20日,馬英九的律師指控侯寬仁筆錄不實 [9]


2007年8月14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檢方隨後提起上訴;同案另一被告余文則被判刑二年四個月,減刑為一年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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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矚上重訴字第84號刑事判決



2007年12月28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馬英九無罪判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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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743號刑事判決



2008年4月2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馬英九無罪確定。[11]


馬英九特別費案宣判無罪後,侯寬仁對於法院判決以及法官蔡守訓、被告馬英九及其辯護律師宋耀明在過程中指控其筆錄不實記載非常不滿。侯寬仁基於自身立場要求馬英九及其律師公開道歉,否則將提起公然毀謗罪告訴,但其後並無任何實際動作。



偽造文書案


2008年1月4日,馬英九總統委任陳長文律師,提告侯寬仁筆錄不實,偽造文書、瀆職。[12]


2008年12月31日,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介欽偵查後認為「筆錄縱然有過於簡略之處,但沒有偽文的故意」,不起訴侯寬仁[13][14][15]


2009年3月,馬英九又委託陳長文將此案聲請交付法院審判。[16]


2009年8月19日,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侯寬仁並無筆錄不實問題,裁定書更指馬英九「法律見解有違誤」,駁回馬的聲請,全案確定,不得再抗告。[17]


2010年1月25日,馬英九委任律師陳長文投書報紙,指稱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中,上訴有缺失,表示法務部應向侯寬仁求償。同日馬英九提名黃世銘為檢察總長。


2010年2月4日,法務部長王清峰發函高檢署,明白寫道馬英九特別費案「筆錄嚴重失實,請查明責任並將懲處結果具報」,要求懲處侯寬仁,當時黃世銘已任檢察總長。高檢署第一次考績會決議:「實務上筆錄本就無法全部照錄」,決定不議處,王清峰駁回考績會決議。;高檢署再開第二次考績會,決議記「警告」,但法務部檢審會審議後,加重改記「申誡」,使侯寬仁2010年考績被列為乙等。[18][19][20]


2010年之後三年內,法務部兩次將侯寬仁考績記為乙等。


2013年10月1日,前法務部次長李進勇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出示資料指出,馬總統在2010年1月25日展開久博之旅出國之際,剪下陳長文報紙投書親批「請王部長清峰一閱並說明 英九 九九、一、廿五」。李進勇指控馬英九總統,用律師陳長文、法務部長王清峰和法務部次長黃世銘追殺侯寬仁。 李進勇出示資料,不但有馬英九署名,左上角還有法務部部長室收發章。[21][22][21][21]


2013年10月1日,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針對馬英九遭指介入司法個案表示,馬總統看到學者投書、媒體評論或各界輿情反映,只要點出重要問題,通常會請部會首長參考,馬總統在陳長文律師報紙投書上批示上寫請時任法務部長王清峰一閱並說明,是希望部會首長多對外溝通,針對外界質疑說明。侯寬仁指出,法務部在公函中就已定好「嚴重失實」的結論,還指定要看到懲處結果,等於尚未調查就預先設定目標,就是一定要懲處他。


2018年9月14日,法務部檢審會核定侯寬仁接任廉政署副署長。



注釋





  1. ^ [1]涉養小鬼 詐財32億 太極門脫罪


  2. ^ 監察院調查報告. 


  3. ^ 監察院調查報告. 


  4. ^ 法務部新聞稿 (PDF). 


  5. ^ 立法院公報. 


  6. ^ 新人事/各界期待新檢察總長 建立保障人權新典範. 中央日報. 2007-02-13 [2015-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4). 


  7. ^ 盼台灣不再有冤案 太極門掌門人等4人捐冤獄賠償金. 中央日報. 2007-02-13. 


  8. ^ 侯寬仁:起訴決定很掙扎 對馬參選樂觀其成. 中評社. 2007-02-13. 


  9. ^ 如果造假,必須查辦侯寬仁!. 聯合報. 2007-07-20. 


  10. ^ NOWnews.com:馬無罪/檢方上訴駁回,馬英九二審無罪[永久失效連結]


  11. ^ 特別費案 最高院認定是公款仍判馬無罪. 自由時報. 2008-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04). 


  12. ^ 如果造假,必須查辦侯寬仁!. 聯合報. 2007-07-20. 


  13. ^ 特別費案/馬英九告濫權 侯寬仁批阻檢上訴. 2008-01-04. 


  14. ^ 黃名璽. 侯寬仁獲不起訴 府:視處分書決定是否再議. 中央社 (新浪新聞). 2008-12-31. [永久失效連結]


  15. ^ 黃名璽. 侯寬仁獲不起訴 府:視處分書決定是否再議. 中央社 (新浪新聞). 2008-12-31. [永久失效連結]


  16. ^ 總統再告侯寬仁 藍委支持追求司法公義. 2009-06-08. 


  17. ^ 法院駁回交付審判聲請/馬英九告侯寬仁 敗訴確定. 自由時報. 2009-08-20. 


  18. ^ 馬濫權下條子 究辦侯寬仁. 蘋果日報. 2013-10-02. 


  19. ^ 張文川. 侯寬仁證實被追殺記申誡. 自由時報. 2013-10-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7). 


  20. ^ 林慶川. 《星期專訪》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馬特別費進口袋 就是貪瀆. 自由時報. 2013-10-07. 


  21. ^ 21.021.121.2 馬濫權下條子 究辦侯寬仁. 2013-10-02. 


  22. ^ 政治追殺非首例? 李進勇:馬總統交辦涉己案件. nownews. 2013-10-01. 




相關條目



  • 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

  • 陳瑞仁

  • 國務機要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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