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




郡主,始於中國晉朝,時皇女封為公主,並以郡為封邑,因此稱郡公主或簡稱郡主。自晉朝之後,郡主成為獨立的稱呼,郡公主不得再簡稱為郡主。




目录






  • 1 中國


  • 2 朝鮮半岛


  • 3 越南


  • 4 参考文献


  • 5 參見





中國




  • 唐朝:皇太子之女封為郡主。


  • 宋朝:皇太子之女封為郡主。北宋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更公主號為帝姬,並改郡主號為宗姬,但北宋亡後遂廢。


  • 明、清兩朝:親王之女封郡主[1][2]



朝鮮半岛



  • 朝鮮王朝:王世子嫡女封為郡主、庶女為縣主。


越南


在部份朝代,皇女不一定封公主,有些封郡主,甚至沒任何封爵。鄭主之女有封公主亦有封郡主。莫朝宗室女封郡上主



参考文献





  1. ^ 《皇明祖訓·職制》


  2. ^ 《康熙朝實錄/卷之259》:「甲戌封和碩恒親王允祺之女為郡主




參見



  • 郡王

  • 縣主

  • 翁主

  • 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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