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





东西的本义是指东方与西方,比如“各奔东西”;现在最广泛的用法是口语中对物品的称谓。




目录






  • 1 来源与典故


  • 2 考證


  • 3 参考资料


  • 4 註釋





来源与典故



  • 辭典的解釋

    1. 《辭海》里对“东西”解注为:俗称什物曰东西,后接着举古人之语,最后得出:“物产四方而约举东西,犹如史记四时而约言春秋耳”。也就是说,一年有四季,历史就以年(四个季节)为线索,所以历史就有了“春秋”一说;同样于空间来说,东西南北皆有物产,所以可以把“物质”通称为“东西”之内的一切;

    2. 1951年版《辭源》引龔煒《巢林筆談續編》卷上《買東西考》:「明思陵(崇禎皇帝,即明思宗)謂詞臣曰:『今市肆交易,止言買東西而不及南北,何也?』輔臣周延儒曰:『南方火、北方水,昏暮叩人之門戶求水火,無弗與者,此不待交易,故惟曰東西。』思陵善之。」

    3. 1987年版《辭源》只說「物產於四方,約言之曰東西,猶記四季而約言春秋。.。」但為什麼說“東西”而不說“南北”則並無解釋。



  • 其它的典故:


    1. 南宋理学家朱熹拜访他朋友盛温如,正遇温如提篮上街,朱问盛说:“你去干什么?”,盛说:“我去买东西”。朱奇怪,说:“买东西?难道不能买南北?”盛说:“东方为木,西方为金,金、木都我篮可装;南方为火、北方为水,我篮那里能装得下?所以只能买东西,不能买南北。”东西一词便从此流传下来。[來源請求]明《雅俗稽言》卷一三:“又世俗凡稱物曰東西。或曰萬物始於春而成於秋,春,木,震位,東也;秋,金,兌位,西也。故曰東西,亦通。”但此說無據可依。

    2. 據《巢林筆談續編》卷上《買東西考》中另一說法,唐朝长安“东西木金市”,长安城里已经拥有了100万以上的人口,是与西方的罗马并列的世界最大的城市。当时长安有市(商业区)坊(居民区)之分,长安的“东市”、“西市”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商业活动的市场,在东市上有卖木制产品,西市有卖金(也就是金属)制品。一般为了把物品买全,既得跑东市又得跑西市,由此有了买东西这一说法,但此說亦無據可依,因為東西一詞不見於唐、宋文獻。

    3. 當代著名學者陳望道先生在《修辭學發凡》中所作的解釋。他認為「東西」是借代修辭格,是以部分代替全體。物產來自東西南北中,如果把物產稱為「東西南北中」,顯然過於累贅,自此以「東西」來借代。陳望道先生還引用梁章鉅《浪跡續談》卷七的一段話作為佐證:「通行之語,……謂物為東西。物產四方而後舉東西,猶史記四時而後舉春秋耳。」





考證


古代說物件為「物事」、「物貨」、「物什」,北宋《東京夢華錄》中《諸色雜賣》一卷已見「物事」一詞 ;明朝小說如《三言二拍》等均用「物事」一詞,如明崇禎元年淩蒙初《拍案驚奇》卷二二:“買物事。”崇禎五年《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二:“買了物事”,可見宋、明間市肆“買東西”皆稱為“買物事”。


明洪武十五年編《華夷譯語》及收錄材料截止明嘉靖二年五月的薛俊《日本國考略·寄語略》等,均無“東西”一詞。至嘉靖十一年,陳侃《使琉球錄·夷語》載:“買:吾利。賣:高葉。買賣:亞及耐。西洋布:尼失木綿。東西:加尼尼失。”[1]共載日常用語407條,始見“西洋布”、“東西”等音義相關的市肆交易語。又薛氏原書曾經“金陵王文光增補”[2],材料載止期應上延,“買東西”一詞流行上限當在明嘉靖初年,其載入文獻的年代可考斷在嘉靖十一年。


天啟元年馮夢龍《古今小說》卷三五:“三百貫錢物事……錢物東西。”卷三六:“庫中東西……物事那裏來的。”又天啟四年《警世通言》卷一五:“送些小物事……東西與他。”卷一六:“與你物事……許多東西。”卷三六:“取一件物事在盒內……見一件東西入於盒內。”又天啟七年《醒世恒言》卷一三:“若干物事……稀奇作怪的東西。”又《拍案驚奇》卷一:“一件海外物事……是一件希罕東西。”卷三一:“買些東西……許多物事。”又《二刻拍案驚奇》卷三:“京師廟市凡百般貨物……好東西、舊物事。”卷一八:“盛出兩件東西來……將兩件物事吃盡。”卷三四:“見一件物事拋將出來,卻是一條軟梯……是接引人進來的東西。”明嘉、萬年間語義重叠的舊語詞“物事”與新生語詞“東西”共行,但“物事”的使用率逐年下降,“東西”的使用率則逐漸上升。根據統計,《古今小說》共計出現“物事”28次,“東西”50次;《警世通言》“物事”34次,“東西”52次;《醒世恒言》“物事”19次,“東西”137次;《拍案驚奇》“物事”16次,“東西”112次;《二刻拍案驚奇》“物事”45次,“東西”157次。


市肆交易遠來之品,自古以南、北貨稱之。今日尚有“南北行”,“南貨店”等名稱。“南貨”之名始見《北史·魏收傳》:“南、北初和……求南貨於收。”清李斗:《揚州畫舫錄》卷一:“南貨業……皆大江以南之產”。自明隆慶之後,海禁漸鬆,來自東洋(交趾、暹羅呂宋、貓裏務等)及西洋(中東、歐洲)之舶來品漸多,市所販賣亦由傳統南北貨而加入舶來品。明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卷二五《委巷叢談》云:“今三百六十行各有市語,不相通用。倉猝聆之竟不知為何等語。”清儒曾考列,“市語如米行、絲行、綢綾行、線行、銅行、藥行、典當、故衣鋪、道家星卜、雜貨鋪、優伶、江湖雜流。”凡數十種,號稱“江湖人市語尤多……事事物物,悉有穩稱”[3]東、西洋舶來品“好東好西”的“市肆交易”穩稱“東西”,本為明嘉靖、萬曆年間地區東南沿海海外貿易方言,隨著東、西洋商品大量輸入並流通南北各地,並成為社會方言。


東、西洋海外貿易的市語俚詞“東西”遂由海舶洋貨“東礦西珍”之稱,引申為市肆交易“四方物產”專稱,又泛化為“世俗萬物”通稱。



参考资料



主要参考图书


  • 《中國人最易誤解的文史常識》,郭燦、金張召鵬合著,中國書籍出版社,2007

  • 《歷史研究》,1996/06,50-58頁,陳江

  • 《詞語由來趣談》,1995/04,顧興義,國語日報出版社



註釋





  1. ^ (明)鄧士龍:《國朝典故》一〇二


  2. ^ (明)鄧士龍:《國朝典故》一〇三


  3. ^ 《通俗編》卷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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