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剑






鈍剑英语:Foil),又稱作輕劍,是擊劍的一個項目。其餘兩項為佩劍和銳劍,作為一項體育運動,主要發源于法國,國際比賽亦採用法語口令。佩劍則起源於匈牙利,重劍起源于中世紀的騎士重劍(末端保留有鐵護手,且重量較重)。




目录






  • 1 名称


  • 2 裝備規格


  • 3 競賽規則


    • 3.1 攻擊權


    • 3.2 邊界


    • 3.3 罰牌




  • 4 基本動作


  • 5 利用規則


  • 6 參見


  • 7 參考資料





名称


在台灣稱為「鈍劍」,中國大陆於1973年后统一称作「花剑」。鈍劍的法文原名为Fleuret,是Fleurette(小花)一词的阳性形式。



裝備規格


花劍用劍全长 110cm,重量不超 500 克;劍身長 90cm,橫斷面成矩形(實際上是向劍尖收束的,且帶有象徵性的血槽,中間是劍尖用到的壓力感應裝置的電線)[1];護手呈圓形,較重劍護手較小,其直徑於 9.5cm12cm 之間,約馬克杯杯口大小。


花劍擊劍服共三層,佩劍亦為三層,重劍兩層。內為一件半身(左半身,或右半身)馬甲,通過扣件扣住;外為較厚重的長筒袖劍服,主要防止刺傷,標準可抗 800N 衝擊力。最外為一件金屬衣,用以導電,與劍尖聯通(有效刺中)即可亮燈顯示。重劍無最外層電衣,刺中全身部位即可亮燈。


另配有頭線(連接電衣和面罩),手線(連接劍的護手后的按鈕和劍道上的裁判器),襪子,背帶長褲,平底鞋,面罩(Mask)。三種劍種的面罩制式均不相同,花劍頸部有導電部位,佩劍整个面罩可以导电,而重剑面罩不可以导电。



競賽規則




鈍劍的有效攻擊範圍:軀幹,以及下巴以下1.5~2公分的圍兜部分。不過美國擊劍協會(USFA)在美國內不採計圍兜的部分。


一般初級者在劍擊的三個項目中會先學鈍劍(澳門及大陸地區由重劍開始),因為鈍劍劍身較輕、軟而又有彈性。國際標準擊劍比賽採用十五分制,訓練和非正規比賽也採用五分,七分,十一分等。



雙方需以劍尖刺中對方,以劍身其他地方入出攻擊會被視為無效,而且擊中點必須於頸項以下大腿以上(四肢除外)方能得分。

比賽採用電動裁判器。劍的末端裝有電鈕,運動員在比賽中只能刺,不能劈打。當運動員刺出的力量大於 5N 時,劍頭的開關就接通,裁判器上會顯示信號。

有效刺中金屬電衣時,裁判器顯示紅或綠色燈;刺中無效部位(除去軀幹部位),則顯示白或黃色燈。每刺中一劍有​​效部位可得一分。若雙方同時擊中亮燈,擁有優先權的一方得分。



攻擊權


優先權的取得取決於選手是否為進攻一方,即是否採取進攻姿態,主動前進並出手刺擊。以下情況判決丟失進攻權:



  • 若進攻方中途腳步停頓,或者刺擊後將手收回(動作未完成並包括在內);

  • 一隻腳踩過邊界側線(出界一方并須退後一米);

  • 對方敲擊到進攻方的劍(敲劍)。



邊界


擊劍比賽設定劍道共六條線,并側邊兩條邊界。


劍道寬度一般為一米半(1.5米),國際比賽標準寬度亦採取這個標準;大陸一些老式劍道較窄,為一米。比賽開始使用法語"En garde"(注意),雙方即在中間各自的第一條線(開始線)上準備。標準姿勢為劍尖上指,腳尖踩線(在線后或者線上,但不得越過開始線);并有前後腳成直角,前後間隔約一個肩寬,身體下蹲的姿勢。兩條線間隔5厘米。裁判說出"Allez"(開始)時,雙方才能開始移動。


第二道線距離第一道3公尺,為后界的警戒線。比賽中再向後退兩公尺就是后界,雙腳出界則失分,雙方回到各自的開始線上各自等待裁判宣佈準備。


側邊上一隻腳完全越過邊線即算作出側界,出界一方須退後一米。



罰牌


擊劍比賽有黃牌,紅牌之分,兩張黃牌累積為一張紅牌,每張紅牌為對方加一分。


黃牌通常有以下規則:


  • "En garde"時一方已經開始移動,或者劍尖掉下來(已經預備開始進攻),罰黃牌一張;

這種常見犯規稱為“偷劍”,腳步移動一般在佩劍比賽中較為常見,而花劍比賽常見的是劍尖晃動或者劍尖下掉,在"En garde"階段這都是不允許的。


  • 故意露出無面罩(mask)保護的後腦或者露出後背(轉身,或者低頭,這種行為可能導致刺中耳朵,後頸);

  • 不拿劍的手臂遮擋對方的刺擊(若遮擋后對方仍然得分,那麼對方得分的基礎上再加罰一張黃牌)。


紅牌較少見,通常為黃牌累積,但也需注意:


  • 故意用劍抽打對手,罰紅牌;

另外嚴重犯規可能罰黑牌,罰出比賽。



基本動作


  • 刺擊:

主要用拇指和食指控制劍尖,防止飄離目標,其餘手指握住劍柄,在刺中時用力,防止脫離。擊劍比賽要求速度,而非力量。

  • 弓步:

前腳掌向前踢起,後脚蹬地,腰部挺直,配合刺擊動作,躍起向前大距離刺擊。好的弓步可以踢起在腳掌下的紙片。

  • 敲劍:

指尖控制劍身,用劍前 1/3 敲擊對方劍身,獲得進攻權。

  • 防禦:

分為不同位置,有 1~6 防;花劍中四防、六防較常見,即向左用劍身后 1/3 防禦,及向右擋開對方刺擊(對方劍尖滑過護手和劍身形成的三角形不刺中有效部位為準)。佩劍中常用加上一防(在上橫放劍身防止劈向頭部)。

開始一般採取接近六防的拿劍方式,波蘭女花則偏好採取四防姿態開始。



利用規則


由於花劍在三個劍種中規則較複雜,利用花劍的特殊規則得分即為花劍的樂趣所在。



  • 如花劍可通過將對手迫出底線得分,有兩種方法:一種通過進攻上前逼迫對手後退,雙腳退出底線;一種則引誘對手單腳踏出側界,按照規則須後退一米距離,從而退出底線。

  • 若雙方同時進攻亮燈(有效進攻),則算作同時,雙方均不得分。這種情況在佩劍中更為常見,而在花劍中,通常為一方進攻,另一方反攻(有躲避動作,或后出手刺擊)。此時若進攻得分,無論反攻是否刺中有效部位亮燈,進攻方均得分;若進攻無效但亮燈(白或黃色燈),無論反攻是否刺中有效部位亮燈,反攻方均不得分。

  • 反攻方得分為“搶單燈”,即反攻刺中有效部位亮燈,而進攻不亮燈。反攻方在迫近底線時通常採取這種做法。否則應儘量在敲劍前後退。

  • 進攻方進攻無效(未亮燈),則反攻方獲得進攻權,上前進攻即把握進攻權,若後退或被動不動,則視為放棄。進攻方進攻無效,但亮燈(白或黃色燈),則雙方原地準備,重新開始(無須回到開始線)。



參見



  • 軍刀

  • 重劍



參考資料





  1. ^ 击剑比赛规则要点(奥运竞赛知识)――北京奥运会击剑项目知识介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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