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繁疲難




」是区分中国清代和越南阮朝的府、州、厅、县的不同等次的考语。考语字数越多,地位就越重要。一般以四字俱全者为“最要缺”,三字者(衝繁难、衝疲难、繁疲难)为“要缺”,二字者(衝繁、繁难、繁疲、疲难、衝难、衝疲)为“中缺”、一字或无字者为“简缺”。




目录






  • 1 由來


  • 2


    • 2.1 最要


    • 2.2


    • 2.3


    • 2.4




  • 3 参考文献


  • 4 外部連結





由來


清顺治年間,襲明調繁、簡之制,析各州、縣缺為三等。選吏之時,考其身、言、書、判,量力授缺,是以為差。


當是時,選調補之事,蓋由吏部掣簽以決。是以政務繁雜之缺,少有以賢臣補者。時人多病之。


雍正六年,廣西布政使[來源請求]金鉷奏請州縣分衝、繁、疲、難四項,允許督撫量才奏補。建議獲得接納。這四項代表的意思如下:



  • 衝者,地當孔道也。

  • 繁者,政務紛紜也。

  • 疲者,賦多逋欠也。

  • 難者,民刁俗悍也。


「衝、繁、疲、難」中,四項俱全者為最要,兼三項者為要缺,兼二項者為中缺,其餘從簡缺。






最要



  • 保定府,天津府

  • 通州,静海縣






  • 大名府,衝、繁、難

  • 遵化直隸州,衝、繁、難

  • 東明縣,繁、疲、難

  • 東光縣,繁、疲、難






  • 正定府,衝、繁

  • 赤峰直隸州,繁、難

  • 新樂縣,衝、疲

  • 鉅鹿縣,疲、難






  • 順德府,衝

  • 廣平府,簡

  • 深州直隸州,簡

  • 鹽山縣,繁

  • 清河縣,簡



参考文献


  • 《清史稿》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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