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
提示 :本条目的主题不是 常設仲裁法院 、 常设国际法院 或 国际刑事法院 。 body.skin-minerva .mw-parser-output table.infobox caption{text-align:center} 國際法院 Cour internationale de justic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法院徽标 創立時間 1945年6月 所在地 荷蘭海牙 經緯度 52°05′11.76″N 4°17′43.80″E / 52.0866000°N 4.2955000°E / 52.0866000; 4.2955000 坐标: 52°05′11.76″N 4°17′43.80″E / 52.0866000°N 4.2955000°E / 52.0866000; 4.2955000 法官選任方式 由常设仲裁院的仲裁员组成的国内团体或各国政府专为国际法院选举而委派的团体提名,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举产生。 設立法源 《联合国宪章》和《國際法院規約》 法官任期 9年 法官人數 15 網址 http://www.icj-cij.org/ 國際法院院長 現任 龙尼·亚伯拉罕 ( 英语 : Ronny Abraham ) (Ronny Abraham) 首長上任時間 2015年1月6日 首長卸任時間 2018年1月5日 國際法院目前座落於海牙和平宮 国际法院 (法语: Cour internationale de justice ,缩写为 CIJ ; 英语: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缩写为 ICJ ),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 年 六月成立, 并于1946年4月开始运转,位于荷兰海牙。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对其他国际法庭没有管辖权。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